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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小莉、时小莉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629执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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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629执932号
  • 案件名称

    时小莉、时小莉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洛川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洛川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时小莉;时小莉;雷海锋;雷海锋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629执932号雷某某、时小莉:申请执行人雷某某与被执行人时小莉离婚纠纷一案,洛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629民初2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时小莉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雷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抚养费6000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时小莉给付申请执行人雷某某抚养费6000元。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629执93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3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1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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