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黄燕、陈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0224执158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24执1585号案件名称
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黄燕、陈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茶陵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茶陵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黄燕;陈斌;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茶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24执1585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燕、陈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株仲裁字第4017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认为,(2020)株仲裁字第4017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黄燕、陈斌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株洲仲裁委员会(2020)株仲裁字第4017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彭勇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682执876号之一 下一篇 0其他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004执337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