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亮、郝天思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25执2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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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725执2702号案件名称
李心亮、郝天思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原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李心亮;郝天思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原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25执2702号李心亮与郝天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李佰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裴志鹏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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