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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冯某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甘0623民初3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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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623民初3689号
  • 案件名称

    曹某、冯某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祝藏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曹某;冯某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甘0623民初3689号原告:曹某,女,藏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现住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        被告:冯某,男,住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        原告曹某与被告冯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原告曹某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曹某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曹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6元,减半收取28元,由原告曹某负担。        审判员    马述斌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刘鑫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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