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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娟、卢岭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622执2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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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2387号
  • 案件名称

    刘娟、卢岭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蒙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刘娟;卢岭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1622执2387号申请执行人:刘娟,女,1977年05月0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被执行人:卢岭,女,198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蒙城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娟与被执行人卢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皖1622执238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罗 炜审判员 丁 梅审判员 刘孟凯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杨 波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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