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莉丽、刘仁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5执保22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325执保227号案件名称
赵莉丽、刘仁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嵩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嵩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赵莉丽;刘仁光;马战伟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5执保227号刘仁光、赵莉丽、马战伟:关于申请保全人刘仁光、赵莉丽与被申请保全人马战伟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豫0325财保19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9月1日查封马战伟名下豫C23625号车辆,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该案已保全完毕,现通知本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史大强与柳云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黑1004民初1300号 下一篇 宋红力罚金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682执475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