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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莉丽、刘仁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5执保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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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325执保227号
  • 案件名称

    赵莉丽、刘仁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嵩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嵩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赵莉丽;刘仁光;马战伟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5执保227号刘仁光、赵莉丽、马战伟:关于申请保全人刘仁光、赵莉丽与被申请保全人马战伟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豫0325财保19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9月1日查封马战伟名下豫C23625号车辆,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该案已保全完毕,现通知本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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