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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河与孙红方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吉0184民初3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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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84民初3849号
  • 案件名称

    杜文河与孙红方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杜文河;孙红方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吉0184民初3849号原告:杜文河,男,1966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公主岭市。        被告:孙红方,男,1969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公主岭市。        原告杜文河与被告孙红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日立案。原告杜文河于2021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杜文河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杜文河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9.00元,由杜文河负担。        审判员    赵洪良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李琳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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