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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泽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523执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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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523执52号
  • 案件名称

    练泽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南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南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练泽鹏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南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523执52号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练泽鹏罚金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0523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练泽鹏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一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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