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张庆海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921执保13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921执保133号
  • 案件名称

    张庆海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张庆海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921执保133号申请人张庆海,男,1970年9月4日生,汉族。下岗工人,现住阜蒙县。被执行人周立杰,男,1971年5月8日生,汉族,无业,现住阜蒙县。本院保全的张庆海与周立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保全,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孟晓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宋 震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