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刘胜彦与被执行人祁双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221执1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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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221执1047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胜彦与被执行人祁双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铁岭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铁岭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刘胜彦与被执行人祁双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铁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221执1047号申请执行人;刘胜彦,男,1987年生,汉族,住铁岭县。被执行人:祁双,女,1990年生,汉族,住铁岭县。申请执行人刘胜彦与被执行人祁双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祁双自动履行1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刘胜彦。至此,申请执行人刘胜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22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徐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徐晶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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