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振恒商砼搅拌有限公司、孟庆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204执保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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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204执保446号案件名称
开封振恒商砼搅拌有限公司、孟庆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开封振恒商砼搅拌有限公司;孟庆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04执保446号开封振恒商砼搅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孟庆永(被执行人):开封振恒商砼搅拌有限公司与孟庆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974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5.32元,其中,本金475.32元。至此,开封振恒商砼搅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1704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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