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学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保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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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保574号案件名称
康文学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康文学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保574号申请人康文学与被申请人王领勋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执行保全案件,申请人申请保全被申请人王领勋名下位于新乐市长寿路107号广德小区5号楼西单元1层西门房产及新乐市佳乐园小区5排3号房产一套,本院已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现已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审判员 林建信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子贤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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