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张沛则、徐世库等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423执52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423执520号
  • 案件名称

    张沛则、徐世库等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张沛则;徐世库;牛馨艺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423执520号申请执行人:张沛则,男,1955年2月13日出生,满族,无业,住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徐世库,男,1965年11月7日出生,满族,无业,住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牛馨艺,女,1965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沛则与被执行人牛馨艺、徐世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沛则自愿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辽0423执52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恢复执行。审判员  周明宇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李 想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