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德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921执恢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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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921执恢207号案件名称
张元德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张元德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921执恢207号申请执行人张元德,男,1981年7月10日出生,住黑龙江省望奎县厢白满族乡前三村5组6号。申请执行人杨海波,男,1987年3月19日出生,住黑龙江省望奎县厢白满族乡前三村4组8号。申请执行人杨海龙,男,1984年6月27日出生,住黑龙江省望奎县厢白满族乡前三村4组8号。申请执行人曲宝才,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赵德彬,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计国东,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刘卫堂,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施大利,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杨海涛,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王启财,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刘国志,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邓柏龙,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毕淑侠,女,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周全富,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计国宝,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刘祥库,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刘志权,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李洪亮,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杨万仁,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王印,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刘立宝,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郭淑春,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刘少堂,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刘金辉,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申请执行人佟成军,男,住黑龙江省望奎县莲花镇。被执行人辽宁安泰电力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4771408565E,住所地辽宁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15号。法定代表人马志云。本院执行的张元德等25人与辽宁安泰电力有限公司民劳动争议一案,于2021年4月27日立案执行,经执行,于2021年9月14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孟晓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麻丽娜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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