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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81执保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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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381执保434号
  •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冷水江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81执保43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与被申请人肖祥有、肖欣莹、伍聪俐之间的(2021)湘1381执保434号保全案件[执行(2021)湘1381民初1329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条之规定,该案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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