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达暖通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91执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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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91执346号案件名称
河南博达暖通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河南博达暖通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91执346号河南博达暖通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河南博达暖通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恒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金及利息共计165442元、执行费2268元。至此,河南博达暖通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申请该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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