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磊、梅许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08执恢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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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08执恢158号案件名称
梅磊、梅许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洛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梅磊;梅许新;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建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08执恢158号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建新、梅磊、梅许新: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建新、梅磊、梅许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8700.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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