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1972执12077号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与四川鑫中欧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2执12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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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972执12077号案件名称
(2021)粤1972执12077号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与四川鑫中欧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四川鑫中欧家具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2执12077号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四川鑫中欧家具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鑫中欧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0)粤1972民初12496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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