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顺莲、侯志林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2523执恢11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青2523执恢110号案件名称
贾顺莲、侯志林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贾顺莲;侯志林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青2523执恢110号申请执行人:贾顺莲。被执行人:侯志林。申请执行人贾顺莲与被执行人侯志林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侯志林应缴纳案款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侯志林私下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贾顺莲案款20000元。现通知(2021)青2523执恢110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O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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