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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万达商贸有限公司、陈国祥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725执7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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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5执720号
  • 案件名称

    桃源县万达商贸有限公司、陈国祥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桃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桃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桃源县万达商贸有限公司;陈国祥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725执720号申请执行人:桃源县万达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桃源县陬市镇下街居委会四组。法定代表人:吴万明,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陈国祥,男,1989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桃源县。桃源县万达商贸有限公司申请陈国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725民初59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桃源县万达商贸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725民初59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冯 刚审判员 曾 平审判员 胡立勇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佘中霖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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