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91执205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891执2056号案件名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吴国军;周波;别素桃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91执2056号周波、别素桃、吴国军:周波申请执行别素桃、吴国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律师费40000元,保全费5000元,诉讼费800元,执行费587元。至此,周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丽娜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0203执1910号 下一篇 牟钦飞、广东中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2072执87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