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樑、宋员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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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236号案件名称
马春樑、宋员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马春樑;宋员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83执恢123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83民初286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春樑与被执行人宋员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员超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恢复案件及初执案件(2020)浙0683执2313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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