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跃博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5执保16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2405执保161号
  • 案件名称

    王跃博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龙井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王跃博;金睿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5执保161号金睿与被申请人王跃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申请人王跃博有可供保全的财产。因无可供保全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对被申请人王跃博未保全成功,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