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德、王成福(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2701执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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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青2701执84号案件名称
侯玉德、王成福(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玉树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玉树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侯玉德;王成福(被执行人)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玉树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青2701执84号侯玉德(申请执行人)、王成福(被执行人):侯玉德与王成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6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21年4月16日向申请人送达了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本案全部标的17620.00元,该款本院已于2021年8月30号转交给申请执行人,至此,侯玉德(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青2701民初7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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