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与被保全人邹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2执保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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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12执保491号案件名称
申请保全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与被保全人邹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2 0:00:00当事人
申请保全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与被保全人邹艳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12执保491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申请保全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与被保全人邹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本院(2021)辽0212民初1189号之一民事裁定,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审判员 于 森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殷海云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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