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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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835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金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吉文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835号吉文猛:关于你犯盗窃罪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000元,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5000元。至此,本院申请执行的(2011)金刑初字第0051号刑事判决书中罚金部分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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