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2执3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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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12执3295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丁子庚;洪静静;江苏楚天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2执3295号丁子庚、洪静静、江苏楚天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丁子庚、洪静静与江苏楚天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经本院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缴纳本案案款,扣除执行费、诉讼费后,扣除执行费、诉讼费后,拨付申请执行人25691.9元。至此,申请执行人丁子庚、洪静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12执329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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