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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剑、王建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2执1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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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82执1963号
  • 案件名称

    王书剑、王建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王书剑;王建根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2执1963号王书剑、王建根: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书剑与被执行人王建根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000元,执行费为8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建根银行存款12080元。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1963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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