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剑、王建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2执1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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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2执1963号案件名称
王书剑、王建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平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王书剑;王建根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2执1963号王书剑、王建根: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书剑与被执行人王建根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000元,执行费为8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建根银行存款12080元。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1963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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