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桂娥、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7执保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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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7执保83号案件名称
吴桂娥、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绥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吴桂娥;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7执保83号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蒋怀友、吴桂娥: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与蒋怀友、吴桂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21)湘0527民初1157-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21年9月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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