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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锴、张河东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422执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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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422执1619号
  • 案件名称

    徐金锴、张河东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睢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徐金锴;张河东;崔春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2执1619号崔春光:徐金锴、张河东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应履行的义务已于2021年9月6日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崔春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422民初235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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