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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2072执36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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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2072执3680号
  • 案件名称

    杨小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中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杨小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2072执3680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杨小乱:申请执行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杨小乱罚金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20)粤2072刑初2278号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于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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