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3867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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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3867号之二案件名称
朱庆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朱庆耀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3867号之二发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事由:因朱庆耀诉讼费纠纷一案中,关于朱庆耀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朱庆耀银行存款查询人王振玉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王振玉审判员 王振玉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叶怡婷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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