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吕利洪 、缙云县五云街道丹阳村民委员会等李德财 、王广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22执163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122执1635号
  • 案件名称

    吕利洪 、缙云县五云街道丹阳村民委员会等李德财 、王广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缙云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吕利洪 ;缙云县五云街道丹阳村民委员会;李德财 ;王广生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吕利洪 :缙云县五云街道丹阳村民委员会、李德财 、王广生:申请执行人吕利洪 与被执行人缙云县五云街道丹阳村民委员会、李德财 、王广生(2021)浙1122执1635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9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