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江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执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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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执445号案件名称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江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江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执445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江辉商事仲裁一案,现和解后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177号邮 编:314031执行人员:赵士明联系电话:83688159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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