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法院、吴忠茂盗窃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81执98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1181执984号案件名称
龙泉市人民法院、吴忠茂盗窃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龙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龙泉市人民法院;吴忠茂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龙 泉 市 人 民 法 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81执984号吴忠茂:关于(2021)浙1181执984号被执行人吴忠茂盗窃罪一案,龙泉市人民法院刑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1181刑初99号刑事判决移送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吴忠茂缴纳罚金1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吴忠茂银行存款1000元。据此,龙泉市人民法院(2021)浙1181刑初9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标的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