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修英龙等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323执恢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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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323执恢272号案件名称
王铁、修英龙等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王铁;修英龙;宋成军;张霞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323执恢272号申请执行人:王铁,男,1975年9月30日出生,满族,无业,住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修英龙,男,1977年3月17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宋成军(又名宋振),男,1987年8月27日出生,满族,无业,住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张霞(又名张清),女,1986年9月20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辽0323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8日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当日立案执行。该案结案无文书审判员 宗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尹然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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