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华畅兄弟娱乐城万都分店、织金县万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362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3626号案件名称
织金县华畅兄弟娱乐城万都分店、织金县万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织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织金县华畅兄弟娱乐城万都分店;织金县万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3626号织金县万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织金县华畅兄弟娱乐城万都分店:本院执行织金县华畅兄弟娱乐城万都分店申请执行织金县万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9)黔0524民初556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28日执行完毕。因被执行人织金县万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履行返还申请执行人保证金50000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交纳案件执行费650元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可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丹芝、黄佳文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浙0726民初3770号 下一篇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李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0104民初13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