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登芹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3执恢38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813执恢385号案件名称
顾登芹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顾登芹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3执恢385号顾登芹:顾登芹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300元,现已执行到位2300元。至此,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813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顾登芹罚金1000元及退回被害人1300元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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