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鲁军、惠旭奎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恢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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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恢244号案件名称
颜鲁军、惠旭奎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颜鲁军;惠旭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恢244号惠旭奎、颜鲁军:本院执行的(2021)甘0502执恢244号惠旭奎与颜鲁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7月22日被执行人颜鲁军自动履行案件款10000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剩余13219.5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不再要求法院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李中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汪 荣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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