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银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南业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保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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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保129号案件名称
张家界银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南业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张家界银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南业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保129号张家界银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南业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办理申请人张家界银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业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2021)湘0802财保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湖南业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7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院已于2021年09月29日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额度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业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财产。本案保全完毕,特发出结案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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