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兵、廖继岗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恢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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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恢166号案件名称
杨卫兵、廖继岗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杨卫兵;廖继岗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恢166号杨卫兵、廖继岗:杨卫兵与廖继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0)甘0502民初6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0日自动履行了案件款30000元,执行费35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赵玉峰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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