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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兵、廖继岗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恢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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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恢166号
  • 案件名称

    杨卫兵、廖继岗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杨卫兵;廖继岗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恢166号杨卫兵、廖继岗:杨卫兵与廖继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0)甘0502民初6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0日自动履行了案件款30000元,执行费35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赵玉峰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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