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峰、谢银山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3执恢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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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13执恢413号案件名称
钱峰、谢银山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钱峰;谢银山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3执恢413号钱峰、谢银山:钱峰申请执行谢银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7903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费469.00元已执行到位。至此,钱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泽民初字第0023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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