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传薇、姜明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6执12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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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津0116执12070号案件名称
姜传薇、姜明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姜传薇;姜明磊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6执12070号姜传薇、姜明磊:姜传薇、姜明磊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姜传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津0116民初63564号民事判决书的部分内容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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