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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秀华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3执恢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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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783执恢470号
  • 案件名称

    莫秀华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开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莫秀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3执恢470号莫秀华:被执行人莫秀华补缴诉讼费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莫秀华向本院指定账户汇入款项475元,其中425元用于补缴案件受理费,余款50元用于缴纳本案申请执行费。至此,本院移送执行(2020)粤0783民初521号民事判决确定被执行人莫秀华应补缴的案件受理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属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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