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国龙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882执278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1882执2780号案件名称
施国龙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施国龙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882执2780号移送部门: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被执行人:施国龙,男,1979年1月14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广德市。案由: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执行依据:本院(2021)皖1822民初316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标的:7440元本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施国龙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缴纳案件受理费一案,本院(2021)皖1882执2780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