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4执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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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4执1117号案件名称
刘海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嘉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刘海鹏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4执1117号刘海鹏:本院在执行嘉禾县人民政府与刘海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海鹏将其应负担的诉讼费6126元履行完毕。故本院对此案作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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