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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翠兰、程建文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4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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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4135号
  • 案件名称

    杨翠兰、程建文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杨翠兰;程建文
  • 案件缘由

    侵权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宁乡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4135号杨翠兰、程建文:本院执行的杨翠兰申请程建文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程建文自动履行,执行金额为35280.8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并申请对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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