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祖才、杨进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323执恢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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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323执恢98号案件名称
余祖才、杨进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普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余祖才;杨进;杨维案件缘由
健康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323执恢98号余祖才、杨进、杨维:关于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2015)普民初字第255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余祖才申请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杨进已经履行案件标的款肆仟肆佰零肆元整(4404.00)、缴纳执行费伍拾元整(50.00)、诉讼费贰拾伍元整(25.00)。申请执行人余祖才于2021年9月17日提交《提请执行结案的说明》。被执行人杨进已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法应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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