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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青华、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927执保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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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927执保329号
  • 案件名称

    闫青华、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台前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台前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闫青华;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927执保329号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梁开文、闫青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9月23日立案,于2021年9月23日对梁开文、闫青华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将闫青华名下银行账户余额47489.98元予以冻结,将梁开文名下财付通账户余额10256.95元予以冻结,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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