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蔚铭工贸有限公司、天津海津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6执5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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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津0116执5551号案件名称
天津蔚铭工贸有限公司、天津海津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天津蔚铭工贸有限公司;天津海津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6执5551号申请执行人:天津蔚铭工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天津海津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蔚铭工贸有限公司与天津海津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津0116执5551号,执行依据(2020)津0116民初2644号民事判决书。此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刘立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闫志亮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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